编辑:sx_haody
2016-02-27
精品学习网分享了2016年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供报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模式,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类专业群为主干的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会计、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金融与证券、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等8个专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会计、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金融与证券等2个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良好。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邮政编码:712000
学院网址:http://www.scy.cn
学院招生网:http://zsw.scy.cn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2000 3373244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是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由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财务处、各系等部门组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毕业文凭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标签:陕西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