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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年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2-27

精品学习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16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年招生章程,希望能帮助大家报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我校实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27,在陕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九院四部。开设涵盖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8大类50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400人,教职工951人,副高以上291人,双师素质教师39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8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户县人民路8号 邮编:710300

南校区:西安市户县余下中心南街102号 邮编:710302

学校网址:www.gf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副组长由主管招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宣传处、纪检监察审计处、学生保卫处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生咨询、资格审查、录取工作;教务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工作。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进行命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卷)、面试、技能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党委宣传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宣传工作;纪检监察处对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学生保卫处负责试卷、考场的保密安全等工作;党政办公室负责交通、餐饮、住宿和医疗保障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网:zs.gf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后发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6年3月6日至18日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理论课考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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