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2-27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文化素质笔试由全省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二十条 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学院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按照志愿报考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10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院每年奖励学生4000余名,发放金额接近10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40%左右。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部设立):8000元/生·年,利星行奔驰奖学金、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高速网”奖学金:2500元/生·年,“志尚”奖学金:25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为家庭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第二十四条 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核,并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14日
2016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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