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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8
学院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名,分普通高中和“三校生”两类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30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100分)
2.“三校生”类:
总成绩(200分)=文化基础笔试成绩(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
在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三校生”可凭获奖证书免职业技能测试,按满分100分计算。
第十二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25日前向我院提交《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第十三条 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按照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6年4月5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预录取考生务必于2016年4月7日至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2016年4月19日至20日,学院到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 除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凡进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的学生,体检要求按订单企业岗位要求标准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5500元/生?年;
住宿费(带冷暖空调):1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 凡进入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班的学生,缴费标准、学费减免及奖助学金按订单培养协议执行。
第八章 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2000—30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150—200元/月。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凡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政策规定的汉中市移民搬迁户子女均可申请免费(免学费、住宿费)大专学历教育。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经省招生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14日
最后,希望精品小编整理的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对您有所帮助,祝同学们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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