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4-07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审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推荐中学应重视推荐工作,严格把关,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公开招生简章和推荐标准,并公示推荐的考生名单和相关材料,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
推荐中学推荐失实的将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并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考生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将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将予以注销。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凡发现在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过程中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说明
1.简章内容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对本简章另有说明或补充的,将会及时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
2.体检标准与学费标准等未尽事宜按照《长安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执行。
3.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长安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时间表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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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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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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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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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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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发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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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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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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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完成统一审核推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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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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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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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统一寄出推荐汇总表和考生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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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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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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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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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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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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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完成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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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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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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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公示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公布分省分专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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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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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分后
(7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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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格考生按照本省志愿报考规定,填报志愿
2.一本线上填报志愿的考生发送高考成绩单和志愿表截图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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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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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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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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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咨询:029-82334104 82334813
投诉:029-82334044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125.76.215.86
长安大学本科招办微信:zsb82334099(更多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报名指导和解读将通过微信统一推送)
2016年长安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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