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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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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2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经济管理系各专业学费6800元/年/生,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数字传媒系、文化教育系各专业学费7800元/年/生,艺术设计专业学费8800元/年/生。

住宿费(带暖气):950元/年/生。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助学金有关规定,统招大专(高职生)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大专(高职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被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招生人员、接待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2619336 029-84674009

传 真 :029-84674009

网 址:www.sxitu.com

邮 箱:sdysxy@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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