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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编辑:sx_haody

2016-0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2016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948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商洛市政府主管 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三、办学地址:商洛市商鞅大道西段丹南新区 邮编:726000

四、录取规则:

1.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2.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5.考生入学报到后,如对原录取专业不满意,须写出书面申请,报系部、教务处审核,学院研究同意后同科类专业可适当调整。

6.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男女比例不限。

7.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学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他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

五、收费标准:

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助产专业年收学费5500元。

2.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年收学费5500元。

3.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年收学费5200元。

4.住宿费8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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