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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口试工作通知

编辑:

2015-05-29

五、口试实施

外语口试于6月20日进行,全省共设9个考点,西安市、铜川市考点设在西安文理学院;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考点设在咸阳师范学院;宝鸡、渭南、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市考点分别设在宝鸡文理学院、渭南师范学院、榆林学院、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学院、安康学院、商洛学院。

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口试准考证》和《成绩记录表》,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参加口试,逾期不予补考。

各考点院校要认真做好外语口试组织工作,早作准备,安排布置好考点和考场。考点要有醒目标志,正门内有详细的考生候考地点、考场示意图以及导向路标。考场周围要设警戒线,在醒目位置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各考点务必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进行。

各考点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向省考试管理中心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考试安全。

外语口试期间,各考点所在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全程进行督查,并协助考点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六、评分与成绩报送

口试工作要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始终如一。口试全程要有视频监控录像,视频资料保留1年,以备复查。考试结束后,各考点要及时汇总口试成绩记录表,完整、安全地移交给西安文理学院。

西安文理学院负责将考生成绩录入计算机,刻制成信息光盘,将成绩记录表分市(区)整理成册,于6月23日前一并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处。

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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