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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海外国语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编辑:

2016-04-18

5.校测:6月29日,入围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我校测试,并提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校测科目为外语听力测试(100分)与外语口试面试(200分),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6.折算学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9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各科目必须具有有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成绩单。各科成绩按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9科折算成绩÷9。

7.录取:我校以高考成绩(总分600分)、校测成绩(总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100分)三项相加计算综合评价总成绩,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总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由上海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按要求公示录取名单。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四、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上海外国语大学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校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入围校测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3.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五、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六、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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