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5-17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4322695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4322204
十五、网址
http://ssdzsb.shn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 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 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爱心屋等,根 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上海生源优惠政策:
一、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的上海生源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二、上海市本科集中非艺术、体育类录取阶段,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在投档(进入投档分数线之内)后,予以加分录取。
1。凡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荣誉以及获得上海市教委确认的市级学科竞赛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5分;
2。凡在高中阶段获得区级荣誉以及区级学科竞赛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3分;
3。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凡在高三阶段获得校级荣誉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给予加3分;
以上各项加分按最高值计,不累计。
推荐表可在我校招生网上下载,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并于2016年5月25日前寄回我校(以邮戳日期为准)。经我校审核同意后生效的加分考生名单,于2016年6月上旬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相关推荐:
标签:上海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