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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2、山西省生源(在山西省内参加高考)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画专业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录音艺术专业使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省播音联考成绩。联考成绩80分(含)以上,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省编导与戏文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文史类第二批本科最低控制线的85%后,按高考文化成绩进档,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摄影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和电脑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各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影视表演专业使用各省份表演类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影视表演(舞蹈方向)专业使用各省份舞蹈类统考(联考)成绩。按专业成绩进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对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校考专业艺文、艺理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对口升学录取时,执行山西省录取规则和相关规定。
第六章 入学
第十八条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公寓管理费分学年收取。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和爱心助学基金等。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本科学生学习四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山西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专科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传媒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2772155、2772156、2772157
学院网址: http://www.cusx.edu.cn
电子邮箱:sxcmxyzsb@163.com
学院地址:山西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榆次区)
邮政编码:030619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西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明确规定或与各省份有关规定相悖,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了解更多2015年高校招生简章请大家锁定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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