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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吕梁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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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

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2、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分数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予以退档;专升本和对口本科在各专业省控制分数线以上,分专业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美术、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以上,按专业成绩投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专升本和对口本科录取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接收档案,在各专业控制分数线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分数择优录取;体育教育、音乐学专业在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分段(5分一段)从高到低进档,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英语专业需口语测试、专业面试、体能测试合格。

第十七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不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吕梁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吕梁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给吕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贯彻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同时,学校配套实行吕梁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制度,并建立勤工助学基地,为学生开辟勤工助学渠道。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2、邮政编码:033001

2、联系电话:0358-2231407 2231416(普通高考)

0358-2274232(对口升学、专升本)

3、学校网址:http://www.llhc.sx.cn

4、电子信箱:llxyzsjy@163.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

2015年吕梁学院本科招生章程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了解更多2015年高校招生简章请大家锁定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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