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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太原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编辑:sx_wangha

2015-07-01

15年太原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太原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109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地点:本科

北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

南校区: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64号

晋城校区: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陵沁线666号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科技大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环境工程专业)颁发证书情况:

中方 太原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 土木工程学士学位证书(赴国外学习2年者)

二、组织机构

1.太原科技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2.太原科技大学招就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太原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级差。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挡,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 考生,对于高考成绩总分相同,也没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 合;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3、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录取时,采用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高考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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