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选拔原则、程序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同时考生必须要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和测试等第标准。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我校运动队项目设置、场上位置的需要择优录取,录取考生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按教育部规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录取优惠政策,具体优惠程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考生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且按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我校即给予录取。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者录取为我校学生。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七、其他
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新规定的,则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联系电话:021—54345138,62233434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监察电话:021—54344651
总结:《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选拔方案》公布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