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办法
1、测试结束后,由北航体育部竞技体育办公室汇总测试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择优进行签约,并向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示,公示结束后向教育部备案。
2、录取办法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执行(保送生文化课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入校后录取专业统一为“工商管理(文理兼招)”,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报到时,学校不安排接站和住宿及往返路费、食宿费。
2、考生须按测试时间准时到达测试场地。
3、考生参加测试前由自己准备相关运动服装、运动鞋、护具等装备。
4、在参加测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执行测试专家考核组教师的统一安排进行测试,不得干扰和妨碍专家考核组的工作,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5、由于北京市高水平运动员统测项目中不包含定向越野,故我校定向越野项目不招收北京生源考生。
八、联系方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田径场西侧看台下
咨询电话:010—8231704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82317695/18801290972
九、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总结:以上就是“201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进入高考频道了解2014年最新的高考政策信息,帮助您高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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