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25号,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25日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
(二)资格审查
对于采取中学推荐方式报名的考生,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综合参考考生素质能力及所在中学近年办学成绩、往年考生报考情况、中学往年推荐工作水平等方面,择优选拔部分考生参加测试。结合学校特色和国家发展需求,学校将适度向部分中西部贫困地区的优秀中学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以面向中学发放的推荐表为准)倾斜。
对于通过自荐报名的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准予参加测试。
准予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 1月中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六、考核办法、入选考生确定标准及录取要求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查语文(语言文学素养、写作与表达、阅读理解与思辨)和数学,面试学校将组成不同的专家小组重点考核学生潜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将分数加总后排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入围考生人数及签约政策。
学校对签约考生按照排名,执行A、B两种签约政策:
A.签约考生测试成绩排名位居签约人数前50%的,执行A政策,即考生参加2013年统一高考,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学校予以录取;
B. 签约考生测试成绩排名位居签约人数后50%的,执行B政策,即考生参加2013年统一高考,高考实际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提档线下20分内且超过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的,学校予以录取。
经学校考核认定入围的考生,列入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学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2013年5月,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核认定通过的考生信息。
入围考生须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七、咨询方式、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一)咨询方式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生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二)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参与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程并进行监督。在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个人或中学,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7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经我校资格审查公示的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否则不予报到。
2.食宿自理
3.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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