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主选拔优惠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江苏省合格生源还需达到我校等级要求),由我校审查、录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非资格认定书认定专业,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未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入选学生将不再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自主选拔资格和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919
网址:http://zsb.blcu.edu.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主招生必读:北京语言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高考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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