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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2
五、考试
(一)文化考试
1.考生于2016年4月15—23日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时间:2016年4月23—24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试卷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
时间 | 9:00-10:30 | 14:00-15:30 |
4月23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24日 | 政 治 | 英 语 |
3.2016年5月16日12:00后可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专项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相关项目见附件3)。
2.高尔夫球、围棋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全国统一专项考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考试。请报考高尔夫球、围棋项目的考生留意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考试通知。
3.其他项目的体育专项考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周六);各项目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赴考往返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六、录取规则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五)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按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排序,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考生。同一项目综合排名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2016年6月1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七、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申请办法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15﹞163号)的文件精神,符合我校运动训练招生项目及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学习。
(一)免试条件
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3.符合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项目。
4.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指定赛事详见附件4);
(2)获得篮球、排球和田径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免试入学办理程序
1. 初审:有意申请免试进入深圳大学学习的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在 2016年3月1日前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取得学校同意。咨询电话:13714413888 联系人:陈老师。
2. 报送材料:已经我校初审通过,并得到所在单位同意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批的优秀运动员,须在2016年3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5楼体育系陈老师收(联系电话:13714413888,务必注明运动训练免试生报名材料),考生须确保材料真实,如材料虚假或不全,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见附件5,原件1份,复印件4份);
(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2份;
(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2份;
(4)符合免试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2份;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6)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或高考报名表复印件)2份;
(7)近期在县级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结果”(附肝功能化验单)(一律采用《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表》正反面打印,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要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8)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意见”必须由体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局章。
3.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须经我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录取。
八、其他说明
(一)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被录取为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三)运动训练专业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九、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部门 | 电话 | 邮箱 |
深圳大学师范学院体育系 | 0755-26558510 | |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 0755-114按7转深大专线(24小时) 0755- 26536235(工作时间) | zsb@szu.edu.cn |
深圳大学纪委办公室 | 0755-26536193 | jiwei@szu.edu.cn |
2016年深圳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高考体育栏目。
标签:高考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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