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6-01-12
六、合格名单公示
考生可于4月中上旬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考试成绩,同时我校将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格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江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七、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文理兼招,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江苏、福建、湖北)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福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2)江苏、湖北: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八、监督保障
(一)江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工作。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十、其他
(一)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二)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 专业联系方式
学院 | 招生专业 | 联系方式 | 网址 |
设计学院 |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美术学(师范) | 0510-85919712 | http://sodcn.jiangnan.edu.cn/ |
数字媒体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0510-85327307 | http://dm.jiangnan.edu.cn |
纺织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0510-85912005 | http://ctc.j |
2016年江南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美术高考招生简章栏目。
标签: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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