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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5
四、考试:
(一)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备注 | ||||
绘画类 | 素描(人像带手写生) | 速写(写生) | 色彩(头像写生) | 命题创作 | 创作说明 | 色彩和命题创作及创作说明(创意设计及设计分析)考试时间共计4小时,全程不允许换水。绘画类和设计类的考试时间较长,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
书法学 | 书法临摹 | 书法创作 | 篆刻(印稿设计) | 速写(写生) | 素质测试 | |
设计类 | 素描(人像带手写生) | 速写(写生) | 色彩(默写) | 创意设计 | 设计分析 | |
史论类 | 命题绘画 | 素质测试 | ||||
中英合作办学 | 创意设计 | 设计分析 | 素质测试 |
1、我院2016年专业考试,按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中英合作办学专业五大类进行报名、考试、判卷。合格证按大类发放。
2、考生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考前公布考试日程。绘画工具考生自备,并请自带四开小画板(禁止携带画夹、画袋进入考场)。具体方式和要求将在考前公布。
3、色彩使用水粉、丙烯、水彩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素描、速写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炭笔。命题创作和创意设计使用马克笔、彩色铅笔、水粉、丙烯、水彩、黑色铅笔、炭笔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命题绘画只允许使用彩色铅笔。
4、各大类(不含史论类和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总分为400分,除书法学专业外,素描、速写、色彩、命题创作(含创作说明)、创意设计(含设计分析)各科满分为100分。书法学专业临摹、速写、创作、篆刻(印稿设计)各科满分为100分。史论类总分为100分。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总分为100分。
5、考试时间:素描、色彩:3小时;速写:15分钟;命题创作及说明(创意设计及分析):1小时;中英合作办学创意设计及分析:2小时;书法临摹:1小时45分钟;书法创作:1小时;篆刻(印稿设计):1小时;命题绘画:2小时;素质测试:15分钟。
6、素质测试为笔试简答题,旨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素质测试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二)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4月中旬公布在天津美术学院网站上,考生可登陆www.tjarts.edu.cn查询考试结果、打印成绩单。专业合格的考生从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三)文化考试:
考生在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高考。天津美术学院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
五、政审和体检: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录取原则:(请注意:我院各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收。)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设计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获得我院史论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史论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二个专业(方向)。我院2016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考生和中英合作办学),文化总分和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调剂录取。
4、报考我院史论类专业的考生,外语、语文单科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进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①“天美人才计划”排队择优录取②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排队择优录取③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排队择优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才进行考生专业志愿的填报,所以要求考生不仅在所在省市高考志愿中填报我院,而且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10%以内(含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7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16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9、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七、学费和待遇: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2、我院实行学年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相结合的办法。特困家庭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3、由于美术院校学费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八、毕业分配: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队战士毕业后由原送单位分配。
九、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十、 其他:根据我院与法国文化部、法国土伦美术学院及法国土昆美术学院的友好协议,共同探索3+1办学模式,我院每年将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法留学。
本简章依据《天津美术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制定,其他所有宣传如与本简章不符以本简章为准。本简章解释权归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所有。请随时关注我们网站的招生消息,一切信息均以天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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