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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编辑:

2014-11-24

六、考试成绩报送

2015年6月5日前各高校按我省提供的《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结构》(以下简称《数据库结构》)格式,以WEB方式将合格考生专业成绩报送至我院信息管理处(《数据库结构》、网址、密码等另行通知),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院校报送的合格考生成绩数据库必须符合要求,否则系统将拒绝接收。报送专业成绩时要注意:一是报送的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必须与报送计划一致;二是考生成绩如若干专业通用时,每个专业都要有该考生的成绩记录。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对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行了专业考试的院校,考试合格考生成绩可随其他艺术专业合格成绩一并报送。

七、其他

(一)《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s.gov.cn)公布,请各招生院校自行上网查阅,我省不再邮寄纸质文件。

(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1916023 、86162748

传 真:0531—86162748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e37_pzek2@sdzs.gov.cn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11月20日

2015山东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就为您分享完了,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艺术类高考政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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