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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编辑:sx_haody

2016-09-27

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1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7年四川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报考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于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县(市、区)招考办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如下:(1)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2)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3)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4)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5)完成以上流程并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于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均须签订《四川省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3)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规定的报名条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且应在2016年10月1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艺术、体育两类专业考生不得相互兼报,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各市州招考办于2016年10月26日下午16:00前将考生的报名库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

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9〕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8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2〕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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