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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4年艺术本科专业(音乐类)招生简章

编辑:

2014-01-09

2)专业复试

①音乐表演(声乐)(美声):

中外歌曲两首(不重复初试曲目)。

②音乐表演(钢琴):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选自莫扎特、海顿、贝多芬)。

一首中型乐曲(8分钟左右,选自以下作曲家:肖邦、舒曼、李斯特、勃拉姆斯、斯克里亚宾、拉赫马尼诺夫、普罗科菲耶夫)。

视奏部分乐曲片段。

注意:除视奏部分外,必须背谱演奏并向考官提供所演奏曲目的乐谱(考试结束后归还),接受考官对其手指机能和健康状况的询问与检查,根据时间限制等实际情况考官有权中止考生演奏。

③音乐表演(管弦):

西洋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一首乐曲(选自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

中提琴:一首巴赫无伴奏组曲的慢乐段,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

大提琴:一首小型乐曲,一首大型乐曲。

低音提琴:一首小型乐曲,一首大型乐曲。

西洋管乐器演奏:两首不同风格的中、大型乐曲。

④各专业方向考生参加视唱练耳、乐理测试。声乐专业方向考生还需由本校聘请专家作声带检查。

五、录取规则

同济大学根据专业校考情况确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发给校考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音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取得专业省统考合格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同济大学专业校考成绩按专业方向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六、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65982643、65983643

艺术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21-65980130、65984351

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1-65980710

七、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以同济大学正式公布的2014年招生章程为准。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

总结:同济大学2014年艺术本科专业一文就为您介绍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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