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4-01-13
五、有关说明
1.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4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及《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考生不能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专业的考试,表演专业限定一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4.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监督机制
武汉大学监察部全程参与、监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诉。
七、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行政楼西南楼B101、B102
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电话:027-68754231
传真:027-68756701
电子邮箱:wdzsb@whu.edu.cn
网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腾讯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相关院系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2685
城市设计学院:027-68772048
艺术学系:027-68752387,027-68752380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总结: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武汉大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
相关推荐: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