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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sx_zhaoll

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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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并已取得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的考生。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统考”)相应层次(本、专科)的合格成绩。

(二)专业课考试报名

专业课考试报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考生须关注各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按学校相关要求参加报名。

二、考试

凡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均须分别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一)文化课考试

报考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按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报考单考单招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按北京市2014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两种形式。凡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也可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

北京市美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1)美术统考

美术统考已于2013年12月28日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完成。

美术统考成绩通知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由各高考报名单位发至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www.bjeea.edu.cn)查询本人的美术统考成绩。

(2)校考

校考由有关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应按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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