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艺术类专业 > 艺术生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广西)

编辑:

2014-01-15

五、报考考试时间和地点

1、广西桂林报名时间:2014年1月18日-19日

考试时间:2014年1月20日-21日

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2、专长科目

音乐学:声乐、键盘(钢琴)、管弦乐、民乐、理论作曲、电子音乐制作、表演,七门方向,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音乐表演:键盘、管弦乐、民乐、声乐,四门方向,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方向考试要求: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键盘(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一首。

理论作曲、电子音乐制作:①笔试140分(其中乐理42分,和声基础42分,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56分)②钢琴100分(车耳尼849及以上练习曲、乐曲、歌曲即兴演奏;考生任选其中一项)。

表演:①自我介绍;②自备稿件朗诵(散文、独白);③声乐;④形体;

⑤即兴表演。

3、视唱练耳(必考)。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4、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相应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在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一律自备。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115(专业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2772

总结:有关于“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广西)”就为您介绍完了,精品学习网编辑将第一时间特别整理全国艺考资讯信息,供大家参考!

相关阅读:

新疆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简章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