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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五、报考考试时间和地点
1、广西桂林报名时间:2014年1月18日-19日
考试时间:2014年1月20日-21日
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六、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2、专长科目
音乐学:声乐、键盘(钢琴)、管弦乐、民乐、理论作曲、电子音乐制作、表演,七门方向,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音乐表演:键盘、管弦乐、民乐、声乐,四门方向,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方向考试要求: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键盘(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管弦乐、民乐:自选乐曲一首。
理论作曲、电子音乐制作:①笔试140分(其中乐理42分,和声基础42分,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56分)②钢琴100分(车耳尼849及以上练习曲、乐曲、歌曲即兴演奏;考生任选其中一项)。
表演:①自我介绍;②自备稿件朗诵(散文、独白);③声乐;④形体;
⑤即兴表演。
3、视唱练耳(必考)。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专业总分300分;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3、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4、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七、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相应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八、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在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一律自备。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115(专业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2772
总结:有关于“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广西)”就为您介绍完了,精品学习网编辑将第一时间特别整理全国艺考资讯信息,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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