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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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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5

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a、考生将独奏、独唱、独舞艺术特长材料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b、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c、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d、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材料初审:根据申请材料情况,经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评审,选出初选名单,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2、网上确认缴费: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日,初审通过考生需网上确认并缴费,未及时确认并缴费者不予安排考试。

3、1月5日至1月7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

4、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2014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测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

测试方式:考生现场展示,我校全程录像,制作光盘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

报名考试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考试费110元/人。

测试合格考生为我校文艺特长资格生。

5、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6、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特长生优惠录取条件按照教育部2014年艺术特长生政策执行,最多可降至当地重点线。

注:浙江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文艺特长资格生。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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