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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连工业大学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编辑:

2015-01-06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八、考试监察及违规处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生源省份招考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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