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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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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3

七.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广西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广西大学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广西大学在生源所在地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西大学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如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政策为准。

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广西区外的省份。

八.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课考试准考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广西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入学须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严肃处理。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广西大学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有代考、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所在省份,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gxu.edu.cn邮箱:zsk@gxu.edu.cn

电话:(0771)3232999传真:(0771)3234955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编:5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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