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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15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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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6

录取

1、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此外,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英语单科成绩分数线:绘画专业为65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为70分。如个别省份英语满分不为150分,则按照比例折算。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和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均合格者,方能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3、文化分数未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未达到我校英语分数单科成绩要求,或省统考专业成绩不合格,或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 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者,均不予录取。

4、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包括省统考和南开大学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占录取分数的60%、文化课成绩(附加分数不计入总分)占录取分数的40%计算综合分数,综合分数为最终录取依据。

5、考生可在不同考点报考绘画、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如果三个专业成绩有两个或三个达到我校专业成绩合格线,则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考生也可在不同考点报考我校同一专业,多次考试,取最高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

6、政治思想品德与体检按户口所在地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公示

我校确认的美术类录取人选须由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对在我校美术类测试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未入学者,取消其美术类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其他

1、学费与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报请天津市批准,我校美术类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绘画15000元/年、视觉传达设计12000元/年、环境设计12000元/年,住宿费另收。对成绩优秀或生活有实际困难者,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2、复查

新生报到正式入学前,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院系组织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录取条件及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3、毕业就业

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人由原选送单位分配。

报考条件

1、热爱艺术,遵守法律,具有一定绘画基础或创意设计基础。

2、身体健康,无色盲和色弱。

3、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办规定的其他艺术类报考条件。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与方式:根据各考点不同要求在考试前2-3天内面报或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本人持3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或根据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3、报名考试费:120元(含全部考试科目)。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电话: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022-23504845

绘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办公室

(范孙楼314室)022-23501368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邮箱:songzhenghong@nankai.edu.cn

邮编:3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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