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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编辑:

2015-02-27

三、报名

1.考生一律在考试前两天到所在省份考点报名,报名时必须注明所报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动画专业考试内容相同,成绩通用,报一个专业即可,录取时以高考志愿为准)。

2.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艺术类报名资格证,否则不予报名。

四、文化课考试及成绩公布

凡校考合格者,按当地要求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我校将在规定日期内在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公布合格考生名单,不再发放纸质合格证,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

五、录取原则

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校考成绩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校考成绩总分。

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校考满分为200分,其他省份校考满分均为400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各省校考满分均为200分。

六、咨询电话及网址

招生办公室:0431-85914753

网 址:http: //bzkzs.c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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