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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7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省统一考试三门:《政治理论》、《英语》、《艺术概论》;专业课两门:《素描(含速写)》、《设计基础》。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满分为500分。
(二)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星期六)至13日(星期日),具体如下。
项目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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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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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艺术概论 |
10:30-12:30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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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 |
8:30-12:00 |
素描(含速写) |
14:00-17:30 |
设计基础 |
(三)考试地点:
专业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考生须于3月13日上午专业考试开考前半小时到我校熟悉专业考场。
省统考的三门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所示。
(四)考试内容及其他:
1.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2.专业课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省统考科目实行网上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专业课由我校评卷。
4. 考生须按规定考试时间、地点,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录取
(一)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单独划线。专业分数线由我校划定,专业两科总分不低于140分,专业单科不低于60分。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在省划定的五科总分、省统考三科总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我校划定的专业两科总分、专业单科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科总分相同,按专业两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免试入学,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
(四)考生凡持假证明、假文凭等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新生入学后,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复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补验毕业证书原件),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15000元;
2、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元;普通学生公寓五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元。
如有调整,我校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最新批准文件执行。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插班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八、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联系办法
学校招生办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政编码:510260
招生办电话:020-84017740(含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办邮箱:zsb@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
二○一五年十一月
2016年广州美术学院专插本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资讯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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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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