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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8
宿州学院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古城宿州市。宿州区位优越、交通便利,京台高速、泗许高速、连霍高速、徐明高速等在宿州市纵横贯穿,京沪高铁、京沪铁路、宿淮铁路经过宿州市并设站。下面是2016年宿州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简章,供参考。
一、学校概况
宿州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49年的皖北宿县区师范学校,1983年升格更名为宿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升格更名为宿州学院,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成功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校园占地1146亩,预留用地1160亩,建筑面积37.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33万元。设有15个教学院(部)。现有地质工程等51个普通本科专业,涵盖工、管、理、文、经、艺、教七大学科门类。有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正高55人、副高199人。学校面向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7345人。
至2015 年,学校获省级教学成果奖32 项,其中特等奖2 项、一等奖4 项,获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集体项目78 项,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各1 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 个,省级特色专业7 个,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专业6 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基金项目15项,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6项,14项成果通过省科技成果鉴定。有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以及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矿用绞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复合酶提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旋电子与纳米材料重点实验室、大学文化研究中心、皖北城乡一体化研究中心、宿州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7个省级科研平台和1个计算机应用技术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煤矿勘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注重开放办学,与美国、新西兰、韩国、菲律宾、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在青年教师海外研修、学生出国交流学习等方面开展了合作,每年有大批师生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高校进行交流学习。
学校高度重视文化育人,积极践行“友善、博学、务实、奋进”的校训、“崇德尚能、敬业乐群”的校风、“严教、善教、乐教”的教风、“笃学、笃行、笃信”的学风,深入推进以“敬业向学”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近三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名列省属高校前列;学生在各类赛事中获得省(厅)级以上奖项600余项。
升本以来,学校被评为安徽省首批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普通高校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群众体育运动先进单位、安徽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3次)、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集体(2次)、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5次)、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4次)、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学校等称号。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三、招生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山东(人) | 江苏(人) | 学费标准(元 /年) | 备注 |
书法学 | 本科 | 四年 | 20 | 13 | 7000 | |
音乐学 | 本科 | 四年 | 20 | 5000 |
(说明: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参加当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资格且具备较好的艺术专业素养者均可报考。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报名费。
五、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 点 | 科类 | 地址 | 咨询电话 | 网上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江苏师范大学 | 书法 |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 0516-83500470 | 1月16 -20日 http://221.226.99.7:8081/ysl/ | 1月24日 |
山东淄博考点 | 书法 | 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 0533-2793620 | 1月18-29日 | 2月17日 |
山东淄博考点 | 音乐 | 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 0533-2793620 | 1月18-29日 | 2月17日 |
(注: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六、专业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 书法学专业
考试科目包括临帖和创作两部分,满分各为200分,总分400分。
(1)临帖:(中档生宣,四尺三开,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经典楷书(100分)和隶书字帖(100分)(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写,不落款识,一律竖式书写。
(2)创作:(中档生宣,四尺对开斗方,考试时间2小时)
内容:诗歌(一般不超过30字),创作一幅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要求必须有落款(落款内容考场提供),一律竖式书写,书写文字须用繁体字,不得繁简混用。
注:考试纸张由考场提供,考生不得自带任何纸张,书写等所需工具自备。
2. 音乐学专业
考试科目包括主项、副项、视唱三大部分,满分分别为100分、20分、30分,总分150分。
考试中,主项、副项可以从声乐、器乐、舞蹈中自行选择,但声乐是必考项目。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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