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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大学表演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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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五、校考科目及要求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科目、分值及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

1.命题编写故事(笔试90分钟);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满分为300。

表演

1.朗诵(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

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

3.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4. 表演(命题小品)。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舞蹈表演

1.基本条件测试(自我介绍、外形条件、基本节奏)

2.基本功测试(柔韧性、转翻能力、弹跳能力、特技展示);

3.艺术素质( A、女生:模仿,男生:技术技巧组合(自带音乐2分钟);B、即兴表演);

4 .艺术表现力(舞蹈组合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六、校考成绩查询

我校将在网上公布校考成绩,并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七、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scu.edu.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传真:028-85408370

招生网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邮箱:nic8401@scu.edu.cn

专业咨询:网址:http://www.scdxart.com/index.html

电话028-85996687 邮箱:2998104502@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行政楼227室,邮编:6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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