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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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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8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

科目:主项、副项曲目各一首;乐理笔试;视唱。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主项占50%,副项占

30%,乐理笔试占10%,视唱占10%。

(二)音乐表演各专业

科目:曲目二首;乐理笔试;视唱。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曲目占80%,乐理笔试

占10%,视唱占10%。

(三)舞蹈学专业

科目:成品舞;技巧;节奏。

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成品舞占50%,技巧

占40%,节奏占10%。

五、考生须知:

1.考生持身份证、《报考证》、院校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考区内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2.舞蹈学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服装、光盘(U盘)。

3.声乐考试直接清唱,不允许伴奏。合唱指挥自备曲目指挥。

4.请考生务必注意考试通知、考试流程等信息,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5. 考生按规定时段参加考试,应考时段不到者以缺考论。

6. 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凡有作弊者,直接将作弊材料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2017曲阜师范大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的内容就是这些,更多大纲内容请持续关注艺术生招生简章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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