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1-11
八、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2、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产品设计专业咨询13051605533或13051605599;数字媒体艺术咨询010-64434931。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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