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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江大学艺考本科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1-13

一、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报考。

2、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其他专业,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艺术类专业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55米以上。

二、招生专业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等七个本科专业。说明:

1、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器乐表演和作曲四个方向。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唱法种类:民族和美声。

3、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乐器种类:二胡、笙、唢呐、竹笛、古筝、琵琶、扬琴、大提琴、小提琴、阮和民族打击器。

三、专业考试成绩认定及录取原则

1、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考成绩,省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长江大学。录取原则为:

① 音乐、舞蹈类专业按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联考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80%、联考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④ 艺术类专业考生身高符合招生条件。

2、长江大学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长江大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6-8067167;8060550

传真电话:0716-8060813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招办信箱: zsb@yangtze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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