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10-15
五、录取办法
(一)学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表演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六、特别声明
武汉体育学院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湖北省共建院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份的招生政策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以学校及个人名义在校外开设“预科班”、“培训基地”,也从未招收任何形式的“跟班附读生”。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武汉体育学院将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类以武汉体育学院名义所进行的各种招生诈骗及违法活动。
请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直接打电话咨询或通过学校网站查询招生信息。
七、其他说明
第一,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份对2017年艺术类招生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三,新生入学后,需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原户口所在地。
第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武汉体育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 邮编:430079
学校网址: http://www.whsu.edu.cn
联系方式:武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027)87190168或87190222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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