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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济南大学高校艺考本科招生简章

编辑:

2017-01-17

四、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艺术类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省内计划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政审、体检等情况择优录取;省外计划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政策执行。

3.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五、学费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的规定,我校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为8800元(实际收费标准以山东省物价局实际审批为准)。

六、其他

(1)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参加我校舞蹈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说明:服装表演方向)以及音乐学(说明:理论方向)、音乐学(说明:音乐教育方向)校考面试内容包含舞蹈项目的考生,必须于参加面试之前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电话:(0531)82765900

联系邮箱:zsb@uj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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