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1-17
四、资格认定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分项目由高到低排序(文理科通排),各项目入选考生人数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组根据各项目的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择优确定。
入选考生名单于3月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未入选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提档分数线的入选考生,我校将根据各项目进档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理科通排),按各招考方向中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六、组织监督
音乐学专业招生考试在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32—86981305 联系人:于老师 15194295783
音乐系电话:0532—86983256联系人:苏老师 13583274684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580
八、注意事项
2017年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以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为准。考试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告,考生在来我校报到前务必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看。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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