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7-01-17
五、合格证发放
(一)2017年4月底,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发放《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7年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未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二)专业成绩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
六、高考志愿填报
(一)设计美术类、史论类按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达到所报考类别合格线的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时可在合格类别中选择任意专业填报(如山东省美术统考成绩未达本科合格线,只能选择合格类别中无统考要求的专业填报)。
(二)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要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写出版的《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为依据。
(三)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四)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七、入学事项
(一)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5,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三)专科就读地点: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应用设计学院;济南市文化东路57号应用设计学院分院。
八、毕业
学生在规定年限修满规定学分,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招考信息说明
(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7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及影视多媒体技术专科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二)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于2017年5月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十、声明
(一)2017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二)本《简章》版权归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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