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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9
六、录取原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考生名单,在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只录取通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考生,依次类推。
2、专业志愿录取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复查
1、新生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请考生妥善保存。
2、新生报到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舞弊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八、附则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简章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未涉及到的有关政策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 编:300222
电话:022-88181513 网 址:www.tute.edu.cn E-Mail:tutezsb@126.com
标签:艺术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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