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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体育学院2017年艺考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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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23

七、录取办法

我校招生的省份,舞蹈表演专业进行统考的省份,我校均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不再对其进行校考,无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文化课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后,分省、分文理,按如下两个办法分别录取:一是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我院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注:我院划定舞蹈表演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下和没有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二是组织舞蹈表演专业统考的省份,我校按照其省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省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费收费标准:舞蹈表演专业10000元/学年?人。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元/学年?人。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5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800元/生?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生?年。品学兼优的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学生需提交《沈阳体育学院经济贫困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二级院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院有关规定为准。

相关评优评选结果,公示不少于5天。

九、相关信息

在沈阳站可乘327路公交车到华府丹郡站,下车后十字路口东走200米;在沈阳北站可乘333路公交车(注:乘沈阳体院专线车)到沈阳体院站下车;沈阳南站在沈阳体院东800米。

通讯、邮寄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102

咨询电话及传真:024-89166657   申诉电话:024-89166642

申诉邮箱:sytyzsss@163.com

沈阳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c.syt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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