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苏州大学2017年艺考播音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02-03

七、录取原则

对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同批次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我校专业校考合格、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按满分150分计)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生源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生源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5021)

咨询电话:招生办公室 0512-67507943、67507949、67507942(传真)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0720、65881608

网 址: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b.suda.edu.cn

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 http://pccsu.suda.edu.cn

官方微信:“苏大本科招生”(sudazsb)

九、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校认真做好此项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suda.edu.cn。

2、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学校、单位、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立即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本专业学生预交学费6800元/年。

2、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3、本简章由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