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1、音乐类及表演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所属科类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所属科类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填报我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分省按计划数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26019
联系电话:0513-85012170(招生办)、0513-85012871(纺织服装学院)、0513-85015691(艺术学院)
电子信箱:zsb@ntu.edu.cn
网址:http://zs.n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