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考试、报名(以考生所在省份教育院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省份 |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北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2月4-5日 | 2月7日(美术) |
2月6-7日(音乐) | |||
河南 | 郑州第二十四中学 | 1月6-10日 | 1月14日(美术) |
1月14-15日(音乐) | |||
湖南 | 湖南师大音乐学院(音乐) | 2月11-12日(音乐) | 2月13-14日(音乐) |
省考试院安排(美术) | 1月4-10日 | 2月5日(美术) | |
江西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
安徽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
湖北 | 沙湖考试基地(武汉市武昌友谊大道学院路12号) | 2月16-17日(音乐) | 2月20-21日考试(音乐) |
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54号) | 2月16-17日(美术) | 2月21日(美术) | |
广西 | 广西师范大学 | 2月5-6日 (美术) | 2月8日 (美术) |
2月8-9日 (音乐) | 2月10日 (音乐) | ||
注:考试报名时间以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表中所列时间为初步意向时间。 |
注:
①江苏省的考生统一参加由江苏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加试。
②江苏省外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
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缴纳报名费、考试费:美术类150元,音乐类200元。
(3)领取《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4)实行网上报名的省份,按网上报名的要求报名。
2、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类(满分300分)
(1)视唱(80分):5套试题中抽选一套。
(2)专业主修(200分):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3)加试科目(20分):考生在声乐、钢琴、器乐、舞蹈中任选一项作为加试科目。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主修科目重复。
美术类(满分400分)
(1)素描:8开画纸,人物头像(提供图片,时间2.5小时)。
(2)色彩:8开画纸,静物默写(时间2.5小时)。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文科类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科,则皆可报名),不接受考生跨省参加考试。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及所在省份的艺术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http://zhaoban.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