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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艺考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音乐类)

2017-02-07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2017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者;

(二)考生须参加福建省2017年音乐类省级统考,并取得音乐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二、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音乐表演

本科

43名(面向福建省招生,只招艺术文科考生;其中①西洋管弦乐器:圆号2人,长号2人,小号2人,长笛1人,双簧管1人,单簧管1人,巴松2人,大提琴3人,小提琴4人,贝司2人,大号1人;②民族管弦乐器:唢呐1人,笙1人,笛子3人,琵琶2人,二胡3人,扬琴1人,北管乐器3人;③中西打击乐器3人;④歌剧表演5人)。招生人数根据考生报考及考试合格情况编制,各类别之间的招生计划不作调整。

9360元/年·生

三、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2017年1月14日

2017年1月15日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

四、报名办法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前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7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