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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艺考表演类专业招生简章(音乐类)

2017-02-07

五、专业考试要求

类型

科目

考试内容

科目说明

西洋管弦、民族管弦及中西打击乐器

科目一

视唱

视唱简谱或五线谱

科目二

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科目三

演奏曲目二首

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无伴奏)

歌剧表演

科目一

视唱

视唱简谱或五线谱

科目二

模唱

音程模唱、和弦模唱

科目三

演唱歌剧曲目二首

自带钢琴伴奏

六、合格证发放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合格分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别项目招生计划,按不超过1:4发放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