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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艺考音乐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7-02-07

四、录取有关事项

㈠艺术类录取原则:采用第一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第二及以后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

校招生办:0595-22919508(兼传真)

音乐与舞蹈学院:0595-22792900(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qztc.edu.cn

招办邮箱:zhaosheng@qz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