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㈠符合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㈡参加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湖南省2017年音乐类省级统考,并取得本科合格证。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学历) | 人数 | 学费 元/年 | 招生范围 | 专业考试 |
音乐学 | 四年 (本科) | 80 | 9360 | 福建60名,湖南9名, 河北2名, 山西1名, 广西2名, 浙江2名, 安徽2名, 江西1名, 河南1名。 | 1. 湖南省的考生参加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2. 其他省份的考生直接采用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
舞蹈学 | 四年 (本科) | 30 | 9360 | 福建24名, 湖南6名 | |
音乐学 (闽台合作) | 四年 (本科) | 35 | 1800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
音乐学 (南音方向) | 四年 (本科) | 20 | 9360 | 面向福建省招生 | 详见《泉州师范学院2017年音乐学(南音方向)招生简章》 |
注: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